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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大学第四届“双代会”换届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

2016/10/24 工会妇委会 点击:[]

各分会:

根据《济南大学教职工代表大会条例》有关规定,第三届教职工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现已届满,按照学校有关规定,2017年寒假过后,学校将召开第四届教职工代表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经学校党委批准,近期将开展第四届教职工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换届准备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校成立第四届“双代会”筹备委员会(以下称“筹委会”),党委副书记朱德强担任主任,徐梅、王波、张培国担任副主任,委员共计12人。筹委会下设机构有:会务组、组织组、提案组、宣传组、后勤保障与保卫组。

二、各分会的代表选举工作。各分会在党委(党总支)的领导下,严格按照《济南大学“双代会”代表选举产生办法》和筹委会下达的名额,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认真进行代表的提名、推荐工作,在充分酝酿讨论的基础上,选举产生大会代表。请于11月10日前将选举结果报教代会执行机构(工会)。代表资格经审查确认后,由大会执行机构(工会)反馈各分会。

三、筹委会根据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确认的代表人数提出组团方案,组成各代表团,由各代表团推选出团长、副团长。

四、筹委会提出第四届教代会和工代会主席团成员和主席、秘书长、副秘书长建议名单;大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建议名单;大会提案委员会建议名单;福利委员会候选人建议名单;第四届工会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女职工委员会候选人建议名单和大会选举总监票人、监票人、计票人建议名单。

五、各位代表根据《济南大学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以高度负责的态度行使提案权,认真进行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教职工意见,提出高质量提案。(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六、按照《济南大学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暂行办法》规定,学院二级教代会将在学校教代会召开后的一个月内召开,相关准备工作同时展开,程序可参照学校“双代会”有关工作进行。

教代会相关各项准备工作正在有序开展,其他有关事宜将根据工作进程随时安排。

济南大学第四届“双代会”筹备委员会

2016年10月24日

附件:

1、济南大学教职工代表大会条例.doc

2、济南大学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暂行办法.doc

3、济南大学“双代会”代表选举产生办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