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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工会妇委会关于2016年元旦春节期间开展送温暖活动通知

2015/12/04 工会妇委会 点击:[]

校工会妇委会关于2016年元旦春节期间开展送温暖活动通知

为全面落实省教育工会关于开展“面对面,心贴心,实打实服务职工在基层”活动的精神。切实履行工会 妇委会关注民生、服务职工的职责,为全校职工,特别是困难职工及遗属、遗孤营造一个温暖和谐、快乐祥和的节日氛围。学校工会 妇委会决定在全校各分会开展2016年元旦、春节期间送温暖慰问活动,及时把学校的关怀和温暖送达困难教职工。经工会 妇委会研究决定在春节前,对生活困难教职工一次性发放慰问补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慰问对象及范围

1. 参照济南市最低收入保障户标准(510元/每人/每月)

2.教职工本人或家属因患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

3.教职工家庭因遭受重大意外,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

4.其他原因造成经济困难的教职工;

5. 无工作、劳动能力,无生活保障收入的遗属、遗孤;

二、困难补助的申请条件

1.学校在职工会会员(含非事业编会员);

2.爱岗敬业,遵纪守法;

3.符合上述慰问对象及范围条件的。

三、补助标准

根据职工的困难情况,工会 妇委会一年一次性补助掌握在300—1000元。

四、困难补助申请办法

申请困难补助的教职工须由本人提出申请,并填写《校工会 妇委会送温暖(职工困难补助)申请审批表》(导致困难原因请填写详实)。请各分会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做好本分会困难教职工的申请、评选、审核后上报工作,经所在党组织审核盖章后,报校工会 妇委会,经学校工会 妇委会委员会议研究决定后,并报学校批准后,将慰问对象在校工会 妇委会网站进行公示。请各分会将《申请审批表》,《困难职工档案表格》以上材料各一份,上报纸质和电子版材料,统一于2015年12月15日前报学校工会 妇委会,并请将电子版发到工会邮箱 gonghui@ujn.edu.cn。

联系人:苏军、孙玉梅、赵洁;联系电话: 82767261

附件1、校工会 妇委会送温暖(职工困难补助)申请审批表.doc

附件2、困难职工档案表格 (1).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