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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就是适合站讲台的人”——访法学院副教授于晓丽老师

2010/05/17 济大学报 点击:[]

“不论感觉多累,心情多不好,只要一站在讲台上,我马上就会精神抖擞,信心百倍,用自己的激情和信心感染学生,我就是适合站讲台的人。”于老师的这句话深深吸引了笔者,让我们跟随她的这句话,去认识在教学上兢兢业业、用爱心去关心学生的法学院副教授于晓丽老师。

教学——精益求精

谈到于晓丽老师,她的学生都这样描述她:“优雅、博学,总以一个循循善诱的引导者身份去让学生来学习她所教授的课程,她的课堂严谨又充满乐趣,她是学生的良师益友。”20多年的教学生涯中,于晓丽老师始终坚持把“育人”放在首位,刻苦钻研教学业务,认真探索教学规律,积极开展课堂教学方式的改革,广泛组织学生开展第二课堂活动,以丰富的教学手段、生动的课堂教学效果受到专家、老师和学生们的好评,并获得多项荣誉。她是济南大学第一届“优秀教学奖”获得者;她的教学课件曾多次获教育部“全国多媒体课件大赛”三等奖和优秀奖。

已有20多年从教经历的于老师坚持每年都要修改自己的教学课件和讲义,她说:“国家每年都有新的法规、司法解释出台,作为教师,首先要自己掌握这些新的东西,然后才能教给学生。教学就是一个不断‘教’与‘学’的过程。”有时为找一个与教学案例相匹配的图片素材,于老师需要花费一个多小时的时间,而在课堂上的展示时间也许只有几分钟甚至几十秒,但于老师却说:“这是值得的,因为这让我的课堂内容图文并茂,更加精彩生动,更能提高学生学习的兴趣。”

为了让课堂教学“活”起来,学生“动”起来,于老师进行了一系列的教学改革工作。如,在教学中,于老师结合课程内容“设置学生既有兴趣、又符合教学目的的问题”,启发学生去思考去探究;把学生组成多个学习小组,利用课余时间辅导学生研讨并组织学生在课堂上进行辩论,锻炼学生的思辨能力;让学生互相批改作业,从而发现学习中的问题,指导学生在课堂上进行点评,加深对知识的理解与掌握;在课堂上或者课后组织学生进行模拟法庭、命题辩论等灵活多样、形式新颖的教学创新活动。这种互动式、启发式的教学模式的运用,调动了学生的主观能动性,真正让课堂教学“活”了起来,让学生“动”了起来。于老师在课堂上还善于运用一些小技巧,比如让学生在课堂上讲解、辩论的时候,于老师就会给学生做录像,激发学生的表现欲,也给学生留下大学学习的美好回忆。

每年带学生做毕业论文是老师的正常工作,这却成为于晓丽老师的“烦恼”,因为她是学生最喜欢的老师之一,每年都有许多学生慕名要跟着她做毕业论文,最多的一年曾有30多名毕业生报名跟着她。于老师现在每年带10个左右的本科毕业生做论文。她今年带的7个毕业生中,5个考取硕士研究生,1个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在学生考研复试中,于老师会为同学们提供及时有用的信息与帮助,帮助学生联系导师或已在那里就读的学生,这已在一届届学生中形成了良性循环。

育人——师者父母心

生活中的于老师更是一个亲切和蔼的人。于晓丽老师在担任法学0104班班主任期间,始终坚持“以学生为本”,做学生的良师益友,热心去关心、帮助每一位同学。桂霞同学家在山东农村,父亲因病去世,家里只有母亲和一个正在上初中的妹妹,家庭特别困难,于老师了解此情况后,与其建立了帮扶对子,定期资助她的生活;过年时,给她和她妹妹买上新衣服,让她带回家。家是青海的小李同学来校报到时,没有带学费,于老师拿出1700元为其垫付学费。国庆节、中秋节学校放长假,于老师就请小李和其他不回家的同学到家里过节;小李同学因没有路费春节准备不回家,于老师给他买上车票把他送上火车。该班军霞同学得了急性阑尾炎,于老师和同学们及时将她送到医院,并为她垫付了400元钱的医疗费。于老师不仅帮助本班学生,还热心为其他班的贫困生提供帮助,如:大明、小伊、小敏、传秀等同学,都得到过于老师100、200元不等的经济帮助。在于老师的关心和帮助下,桂霞、小敏等同学刻苦学习,四年来,多次获得奖学金,并被评为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团员”,成为班级的热心人。

于老师不仅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经常伸出友爱的手去帮扶一把,而且对那些初入大学门不适应大学学习和生活的学生耐心做思想工作。来自农村的小萍同学,由于语言和生活习惯上的不同,形成明显的“自闭”心理,入学军训时,连续六天无法正常休息,一度想退学回家,于老师知道此事后,及时找小萍同学了解情况,鼓励她积极面对新的大学生活,多与同学交流,积极争取为同学服务的机会,在于老师的鼓励下,小萍同学主动担任了班级生活委员,成为班级工作的积极分子。小萍在热心为同学服务的同时,在学习上也取得了优异的成绩,连续四年获得一等奖学金,并多次被评为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团员”,毕业时还考取了中国海洋大学法学硕士生。

于老师所带的法学0104班学生毕业时,她送给班上每位同学两张光盘,光盘记录了该班学生从入学到毕业的四年大学学习生活的点点滴滴。珍贵的资料对学生的意义不言而喻,同时也凝结着于老师的多少师者父母心。

现在,于老师虽然不当班主任了,但是她却仍然会经常带上女生爱吃的零食来到女生宿舍和她们座谈。她经常叫那些家庭居住较远的同学到她家里吃饭,和她们聊天,倾听同学们的诉说和需求,她以一个母亲的胸怀关心着她的学生。于老师说:“师生关系是否和谐融洽也会影响到教学效果。多与学生接触,使学生感到亲切自然,在学习中遇到什么问题就敢于问你,间接促进了教学工作。”于老师还经常利用课上课下,向学生介绍本专业的就业现状和发展趋势,结合学生的具体特点,指导学生选择考研或司法考试方向。

作为学校“手拉手”活动的发起者和倡导者,近年来,于老师坚持每年与一位女贫困大学生结成“一对一”帮扶对子,并将爱心延续下去。法学院2006级的晓琴同学就多次得到她的资助,每每谈起于老师,晓琴同学的言语中都充满感激:“于老师不仅给了我生活上的关心和帮助,而且在专业学习及今后工作事业的发展上给予我指导,这种关心、帮助和指导始终在我的生活中一点一滴的沁入,成为我勇敢面对一切的信心。”

于老师的通选课《婚姻法》、《合同法》都是特别贴近现实的课程,受到各学院选修学生们的欢迎。有的学生毕业后,在工作中遇到难以解决的法律问题,或是家人、朋友碰到婚姻家庭、合同等方面的司法难题时,他们第一时间想到的还是于晓丽老师。一位毕业十几年的学生在回忆大学老师时,依然记得“知性、优雅,思品课、法律课教得特别好”的于晓丽老师。于老师说:“能得到学生们的认可,自己感到特别欣慰,也有一种成就感。”

于晓丽经常对她的学生说:“你们有事需要帮忙一定要告诉我”。无论是学生社团还是学生班级搞活动只要找到于老师,于老师从未推脱和搪塞过,总是把家里的事情先放下,把学生的事情放在第一位。而且于老师每次在开学第一堂课上,都会把自己的电话、邮箱等联系方式留给学生,让学生有问题能随时找到自己;于老师还利用人人网等加强与学生的沟通与交流。

在采访的最后,于老师饱含深情与展望地说:“我只不过做了一个教师应做的事情,教师是个良心活,只要别误人子弟,把自己能做的都做好了,就问心无愧了。学校正在进行服务济南行动计划,作为贴近人们生活实际的法学教师,在搞好教学之余,我们应带领学生走出去,多为社会提供法律咨询,我们可以而且也应该在这方面做得更多更好一些。”(图为于晓丽老师看望女大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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