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中国妇女研究会年会暨“北京+15”论坛11月29日在京开幕。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全国妇联主席、中国妇女研究会会长陈至立出席会议并做重要讲话,全国人大常委会原副委员长、全国妇联名誉主席、中国妇女研究会名誉会长彭珮云出席会议,联合国性别主题工作组负责人、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北京代表处主任辛格致辞,全国妇联副主席、书记处第一书记、中国妇女研究会副会长宋秀岩主持会议。
陈至立指出,15年前在北京召开的联合国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是国际和中国妇女运动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盛会。15年来,我国切实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认真执行《北京宣言》和《行动纲领》,积极推动性别平等和妇女发展,中国促进性别平等和妇女发展的国家机制日益健全,保障妇女权益的法律政策体系不断完善,妇女发展纲要提出的目标得到了有效落实。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决策及基层自治的程度不断提高,妇女获得发展资源的机会显著增加,男女两性受教育水平的差距明显缩小,各个领域的女性人才队伍日益壮大,妇女贫困状况有效缓解,女性健康状况显著改善。
陈至立说,中国促进性别平等和妇女发展仍面临一系列问题和挑战,妇女群体的社会分层日益复杂,生存发展需求呈现多样性;在就业和参政领域男女两性的差异仍比较明显,反对性别歧视,减少性别隔离,促进高层女性人才成长迫在眉睫;中国社会历史文化中残存的男女不平等的传统观念和陈规陋习仍有影响,加上市场经济环境下滋生的性别歧视现象,维护妇女权益的工作面临挑战;在社会中普遍树立性别平等观念,促进妇女全面发展任重道远。
陈至立要求,面对国际国内的新形势新挑战,要继承和发扬北京世妇会精神,推动中国妇女运动的创新发展。要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紧紧把握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历史机遇,更加自觉地把中国妇女运动的目标与党领导下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紧密结合。要以平等、发展、和谐为目标,制定妇女运动的战略和策略,推动中国妇女运动的创新发展,努力消除所有不尊重妇女人格尊严、侵犯妇女合法权益的性别歧视和不平等现象,坚持男女两性社会成员平等地享有权利、机会和资源,参与社会经济发展,分享发展成果,促进妇女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男女两性同步发展及妇女自身全面发展。
陈至立强调,要充分发挥妇女组织和妇女群众的积极作用,进一步推动将性别意识纳入决策主流,从性别平等视角提出具有可操作性的法律政策建议,积极推动有关部门切实解决妇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进一步促进男女平等的法律政策和工作机制体系的逐步完善;进一步加强调查研究,提出更多促进妇女发展、提高妇女地位的政策建议,并推动将其纳入政策、决策;大力推动现实存在的妇女问题的解决和突破。以平等、发展、和谐为主要内容,积极开展妇女理论研究,密切关注有关妇女发展和性别平等的重大现实问题,贴近中国妇女生活实际和妇女运动实践,主动服务于新时期的妇女运动实践。解放思想,开拓创新,丰富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妇女理论体系;深入实际,研究问题,为党和政府制定政策提供参考;加强理论宣传,为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辛格在致辞中代表联合国性别主题工作组和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高度赞扬中国在北京世妇会召开15年来为落实《北京行动纲领》和千年发展目标所作出的积极努力,对中国各级妇联组织为推进性别平等、性别主流化所做的工作给予肯定。他说,第四次世妇会已经成为全世界争取性别平等的一个历史性的里程碑。世妇会召开后,中国政府一直致力于性别平等问题,并且取得了巨大成就。但和许多国家一样,在推进性别平等方面,中国还面临许多挑战,各种各样的性别问题阻碍了中国建设和谐社会和小康社会的进程。
全国妇联副主席、书记处书记、中国妇女研究会副会长陈秀榕、甄砚,中国社会科学院党组成员、中央纪委驻中国社科院纪检组组长、中国妇女研究会副会长李秋芳等有关领导出席了会议。
全国妇联权益部部长蒋月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秘书长高瑞平,全国妇联妇女研究所副所长刘伯红,湖南省政法委副书记石民生,北京大学校委会副主任、北京大学中外妇女问题研究中心主任岳素兰分别就落实《妇女权益保障法》执法检查及后续行动、推动科技领域的性别平等、男女退休年龄、将性别意识纳入司法改革、妇女/性别研究与培训基地建设等内容在大会上发言。
据介绍,本次会议旨在纪念联合国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召开15周年,总结回顾15年来中国贯彻落实《北京行动纲领》和《中国妇女发展纲要》的成功经验,客观分析目前面临的问题和挑战,研讨进一步推动性别平等和妇女发展的对策建议。在为期两天的会议中,来自党和政府有关部门、全国妇联和中国妇女研究会的有关领导和负责人、联合国性别主题工作组的负责人、各高校和科研机构的专家学者近300人将在专题研讨中分享研究成果,为促进中国性别平等和妇女发展建言献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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