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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协组织视察“一法两纲”实施工作

2010/11/24 省妇儿工委办公室 点击:[]

省政协副主席栗甲率视察组对我省“一法两纲”实施情况进行视察。

省妇联主席翟黎明陪同视察。

省政协视察组召开座谈会,听取工作汇报。

11月17日至19日,为了解我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山东妇女发展纲要(2001-2010年)》、《山东儿童发展纲要(2001-2010年)》(以下简称“一法两纲”)实施情况,进一步推动“一法两纲”实施,省政协副主席栗甲,省政协常委、省政协社会法制委员会主任惠菽林在省妇联主席翟黎明、副主席宋立华陪同下分别带领两个视察组到东营、滨州、济宁和日照四市进行了视察检查。

视察组听取了东营、滨州、济宁、日照等市贯彻“一法两纲”的情况汇报,与有关单位进行了座谈,到邹平、广饶、莒县、东港、兖州、曲阜等市区进行了实地考察,查看了妇幼保健院、幼儿园、学校、文化活动中心等与妇女儿童发展密切相关的场所设施,查阅了有关文件和档案,并对视察情况进行了反馈,提出了意见和建议。视察组对四市“一法两纲”实施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认为四市“一法两纲”实施工作措施得力,成效显著。四市党委、政府始终将“一法两纲”实施工作作为推动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大事来抓,不断加强组织领导,推动了“一法两纲”的全面实施;积极落实目标责任,形成了妇女儿童工作的合力;不断加大政策和资金投入,优化了妇女儿童生存发展环境;采取有力措施,推动了妇女儿童发展重点难点问题的解决;落实办实事制度,让妇女儿童享受到更多的改革发展成果。视察组指出,“一法两纲”是指导、规范和推动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的重要纲领性文件,贯彻落实“一法两纲”是各级党委、政府的一项重要职责。“一法两纲”的实施,对于保障妇女儿童各项合法权益,提高妇女社会地位,充分调动广大妇女在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中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发挥了重要作用。视察组还指出,“一法两纲”实施过程中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问题,如农村妇女进“两委”比例偏低,城镇职工生育保险覆盖面较小、女职工劳动保护落实不到位等现象。要通过视察检查,总结经验,发现制约妇女儿童发展和权益保障方面的突出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改进意见和建议,推动相关问题的解决,切实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促进妇女儿童全面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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