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国务院妇儿工委五届二次全委会议精神和《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第一章第四条“将妇女儿童发展纲要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有关规定,进一步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儿童优先原则,省妇儿工委办公室向省发改委提交了《关于将妇女儿童发展2011-2015年主要目标纳入我省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总体规划和编制妇女儿童发展“十二五”专项规划的申请报告》。5月24日,省发改委以鲁发改规划【2010】602号文件下发通知,将《山东省妇女“十二五”发展规划》、《山东省儿童“十二五”发展规划》列入我省“十二五”重点专项规划,并将妇女儿童发展主要目标纳入“十二五”总体规划。这是我省首次将妇女儿童事业列为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重点专项规划,对于推动我省妇女儿童与经济社会同步协调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打印] [关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