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省长、省妇儿工委副主任李兆前在省妇儿工委部分成员单位会议上讲话。
省妇联主席、省妇儿工委副主任翟黎明主持会议。
4月27日,省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在济南召开了部分成员单位会议。会议通报了全国人大《妇女权益保障法》执法检查组在我省进行执法检查的情况,分析了我省妇女权益保障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研究提出了改进意见和措施。副省长、省妇儿工委副主任李兆前出席会议并讲话,省妇联主席、省妇儿工委副主任翟黎明主持会议。
李兆前指出,妇女发展状况是衡量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新形势下妇女工作的重大意义,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保障妇女权益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把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贯彻落实到决策过程和工作实践中,维护好广大妇女的合法权益,推动全省妇女事业全面协调发展。
李兆前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各项政策措施,加大有关妇女权益法规政策的执行和监察力度,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损害妇女利益的情况发生;要充分利用各类教育阵地和多种教育途径,不断提高妇女的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增强妇女自我发展、自我维权的能力;要落实好培养选拔女干部工作规划,逐步建立健全培养选拔女干部的有效机制,提高妇女参政水平;要加强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不断优化妇女就业环境,在培训、资金、项目等方面向妇女倾斜,为妇女提供多方位、多层次的就业指导,提高妇女就业水平,维护好妇女劳动权益;要有效解决农村妇女土地权益问题,保障妇女财产权益,切实防止侵害农村妇女土地权益情况的发生。
省委组织部、省民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农业厅、省法院、省总工会等妇儿工委成员单位和省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省政协社会法制委员会的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省委组织部等六个成员单位的负责同志在会上发言,从部门职能出发,围绕解决妇女权益保障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意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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