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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海燕老师获“全国教育系统职业道德建设标兵”称号

2011/09/09 工会妇委会 点击:[]

在第二十七个教师节到来之际,外国语学院刘海燕老师被全国教科文卫体工会授予“全国教育系统职业道德建设标兵”荣誉称号。山东高校仅有2名老师获此殊荣。

刘海燕老师长期在教学科研一线带病坚持工作,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主人翁责任感和事业心,在十几年的从教生涯中,始终坚持以高尚的情操感染学生,以公正的态度对待学生,以丰富的学识引导学生,以博大的胸怀爱护学生,用自身高尚的人格魅力和学识魅力照亮学生求学的道路。她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率先垂范,业务精湛,师德高尚,曾先后被评为济南大学“十佳师德标兵”、“山东省师德标兵”。近日,经推荐审批,中国教科文卫体工会决定授予刘海燕老师“全国教育系统职业道德建设标兵”称号,并颁发奖牌和荣誉证书。我们向刘海燕老师表示热烈祝贺,并希望广大教师向刘海燕老师学习,进一步加强职业道德建设,在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和教育教学工作中取得新成绩。

工会、妇委会

2011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