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中发[1998]16)号》和学校党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实施意见》(济大党字[2001]35号)文件精神,明确党政领导班子对党风廉政建设应负的责任,保证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决策和部署的贯彻落实,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根据工会妇委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责任范围和内容
1、工会妇委会领导班子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工会主席、妇委会主任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工会副主席根据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2、工会妇委会领导班子负责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分析研究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状况,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3、工会妇委会领导班子负责组织所属党员、干部学习中央领导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理论,学习廉政法规,进行党纪、党风和廉政教育。加强对工会妇委会工作的管理和监督检查,切实按规章制度办事。
4、密切联系群众,提高办事效率,坚持联系制度,积极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切实提高办事效率。
5、定期向学校和职能部门汇报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积极协助配合学校纪委、监察室开展工作,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要及时处理和妥善解决,事后报告结果。
二、责任考核与监督捡查
1、工会妇委会领导班子要将党风廉政建设列入工作议事日程,认真抓好落实,在部署工作时,对廉政建设提出明确要求,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领导班子目标管理抓好落实,要结合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等形式进行自查自纠,并将情况向学校党委、纪委汇报。
2、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履行情况和工作实绩作为考核任用干部,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对成绩突出者给予表彰和奖励。
3、在党风廉政建设过程中,工会妇委会领导班子要自觉接受监督,拓宽民主监督渠道,不定期地征求党内外群众和民主党派人士的意见,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要亲自过问,并做妥善处理。
4、积极协助和配合学校纪委、监察室开展工作,自觉接受监督检查,工会妇委会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带头执行有关规定,切实做出表率。
三、责任追究
1、工会妇委会领导干部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关规定的,按照规定作出相应的处理。
2、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过程中出现的违规问题,不需要追究的,待报告校纪委、监察室研究后,可对有关人员采取告诫、批评教育等形式进行处理。
3、凡被告诫的部门或个人,必须经过考核,对整改不明显或基本上没有整改的要加重追究,凡被告诫的部门和个人,当年不得评优或授予先进称号。
工会妇委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孙玉堂 杨东英
成员:王艾悌 丁德平
济南大学工会妇委会
2008年3月
工会妇委会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职责分工表
责任人
| 责任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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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主席
| 1.落实学校党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方面计划的执行,并协调组织实施。
2.严格财务管理制度,清理清查“小金库”。
3.加强对工会行政工作的监督检查。
4.组织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
5.严格执行年度财务预算和资金的管理使用。
6.严格执行工会经费的使用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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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委会主任
| 1.组织实施党风廉政教育和法规教育。
2.对党员进行党性、党风和党纪教育。
3.加强对妇委会行政工作的管理。
5.落实不准用公款参与高消费娱乐活动和严禁用公款旅游的规定。
6.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及时处理群众的举报
7.严格执行妇委会经费的使用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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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席
| 1.调查了解党风廉政情况,向工会妇委会支部提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2.注意征求党外人士意见,做好民主党派的党外监督工作。
3.严格工会工作管理制度,防止工作事故的发生。
4.宣传党风廉政建设先进经验和先进事迹。
5.贯彻落实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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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席
| 1.监督检查党风廉政法规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
2.落实《廉政准则》的有关规定。
3.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责任考核、责任追究工作。
4.建立和落实领导干部个人收入申报制度。
5.完善国有资产管理制度,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6.严格保密制度,杜绝失密、泄密。
7.防止恶性事故发生。
8.建立和落实礼品登记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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