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委:
两年来,在学校党委和上级工会的领导下,校工会和各基层工会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认真履行职能,在加强工会自身建设、推进学校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促进校园文化建设、构建和谐校园等方面积极开展相关工作。为树立典型,总结经验,激励创新,进一步加强我校基层工会组织建设,增强工会组织的凝聚力、吸引力和影响力,不断开创我校工会工作新局面,校工会妇委会决定评选表彰2023-2024年度全校工会工作(女工工作)先进个人和积极分子。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工会工作先进个人:各基层工会委员
工会工作积极分子:全体工会会员
二、评选条件
1、工会工作先进个人评选条件: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业务能力强,在工作岗位上取得突出成绩。热爱工会事业,带头履行会员义务,甘于奉献、任劳任怨,能够深入到教职工中,积极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面对面、心贴心、实打实地为广大教职工服务,出色完成各项工会工作任务,积极组织、参与各级工会开展的活动,并在活动中表现突出,得到广大会员的好评。
2、工会工作积极分子评选条件:本人为工会会员,按期缴纳会费,积极履行会员义务。积极为工会事业的发展建言献策,支持和参与工会组织开展的各项活动,或代表学校参加工会系统的各类活动或比赛并取得好成绩,能够起到示范和引领作用,得到广大会员好评。
三 、评选名额
各基层工会工会工作先进个人和积极分子名额详见名额分配表。
四、评选方式
1、工会工作先进个人、积极分子评选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推荐、审核、评选程序,接受群众监督。
2、评选采取自下而上、逐级申报审核的办法。各基层工会要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有关要求,严格评选程序,公开评选结果,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涉密涉敏性进行审核把关。
3、由各基层工会按照分配名额等额评定,个人填写《先进个人登记表》或《积极分子登记表》,各基层工会填写《先进个人汇总表》和《积极分子汇总表》,加盖单位党委公章后送交工会(行政辅楼225室),并将以上所有表格的电子版发到工会邮箱。邮箱地址:gonghui@ujn.edu.cn。
五、报送时间
各党委将有关材料于2024年11月11日前报工会。逾期不报送材料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人:郑老师 电话:82767261
济南大学工会妇委会
2024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