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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大学第三届教职工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征集代表提案的通知

2016/01/17 工会妇委会 点击:[]

各代表团:

我校第三届教职工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将于2016年3月5日召开。认真征集代表提案是教代会的一项重要工作。为做好本次教代会提案征集工作,根据《济南大学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工作条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代会正式代表有向教代会提交提案的权利。教代会代表向教代会提交提案,是反映教职工意愿、行使民主权利、参与学校民主管理的重要形式,是推进学校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的重要渠道,各代表团要认真组织代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教职工对学校建设、发展、管理、服务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积极向大会提交高质量的提案。

二、教代会代表必须以高度负责的态度正确行使提案权,坚持讲大局、议大事的原则,要紧紧围绕学校全面内涵发展,建设文明和谐校园,实现我校“十三五”发展规划目标和关系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等提出提案。纯属单位内部问题、个人具体问题和学校职权范围以外的问题不列为提案。

三、代表提案须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遵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令,符合我校实际,反映广大教职工的意愿,具有严肃性、科学性、可行性。要实事求是,反映大事,立题明确、建议具体、简明扼要、规范可行。

四、代表提案包括提案题目、提案内容、具体建议三部分。提出议案的同时,要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和措施。代表提案须使用统一制作的《济南大学第三届教职工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代表提案征集表》(见附表),严格按照一事一案,一案一表填写,不得数案一表,对于不规范或不符合有关规定的提案不予立案。

五、代表提出议案须有两名以上正式代表附议,提案人、附议人须亲笔签名。代表议案先交代表团团长审核,各代表团相同或类似提案由代表团团长负责综合为一案。代表提案以代表团为单位统一交校工会。

六、为了鼓励代表多提高质量提案,本次大会继续设“优秀提案奖”,会后将组织评选并予以奖励。

七、本次大会提案征集截止日期为2016年3月5日。各代表团须于2016年3月5日前,将代表提案( 纸质)交校工会,同时发送电子版到工会邮箱:gonghui@ujn.edu.cn ,联系电话:82765526

济南大学第三届教代会提案委员会

2016年1月17日

附表:提案征集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