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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山东省先进工作者”候选人的通知

2018/03/21 工会妇委会 点击:[]

各分会:

接山东省教育工会通知,根据《关于评选推荐山东省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的实施意见》的要求,请各分会在党委或党总支领导下做好推荐“山东省先进工作者”候选人人选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各分会严格按照文件中要求的程序和条件推荐候选人;

2、每个分会在全校范围内推荐1名候选人;

3、将推荐结果打印后加盖党委公章,于22日下午下班前交工会办公室。

联系人:孙老师 电话:67261

附件:关于评选推荐山东省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的实施意见.docx

工 会

2018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