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济南大学教职工台球比赛(团体)规程.doc
2013年教职工台球比赛补充通知
综合各单位提出的比赛时间与上课、工作时间冲突等意见,结合实际情况,特做补充规定如下:
一、每单位最多可报两只参赛队伍,每只队伍可报一名替补。如该单位有两只队伍,替补队员只能参加本队比赛,不得参加另外一只队伍的比赛。
二、可由两个分会且只能由两个分会组成联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