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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济南大学2011-2012年度工会工作先进集体、工会工作(女工工作)先进个人的通知

2012/12/28 工会妇委会 点击:[]

各分会:

近两年来,广大会员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全面履行工会职能,积极组织开展各项工作和活动,取得了显著成绩,涌现出一批先进集体和个人。为全面总结两年来我校工会工作,进一步巩固学校创先争优的成果,表彰过去两年在各项工作中成绩突出的集体和个人,进一步调动各分会组织和广大会员建设高水平大学的积极性与主动性,经工会研究,决定开展济南大学2011-2012年度“工会工作先进集体”和“工会工作(女工工作)先进个人”评选活动。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参评对象

学校各分会组织和全体工会会员。

二、 评选条件

1、工会工作先进集体评选条件:坚持党的领导,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工会精神,切实履行基本职责,依法维护会员的各项权益,积极参加校工会组织开展的各项活动,能团结和带领广大会员投身于学校各项改革、建设与发展事业中,全面完成工会基层委员会的基本任务,工作成效显著。

2、“工会工作(女工工作)先进个人”评选条件: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爱岗敬业,积极参加各级工会组织开展的活动,切实履行会员的各项义务,在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

评选名额

1、工会工作先进集体10个。

2、“工会工作(女工工作)先进个人”158名。

评选方式

1、申报工会工作先进集体:申报分会对2011、2012年工作进行总结,填写“工会工作先进集体登记表”(可另加附页),加盖单位党组织公章后送交工会。

2、申报工会工作(女工工作)先进个人:由各分会按照分配名额等额评定,名额在2人以上的,包含一名女工工作先进个人,填写“工会工作(女工工作)先进个人登记表”。

3、工会委员会召开专门会议,确定“工会工作先进集体”名单和“工会工作(女工工作)先进个人”人选。

报送时间

各分会将有关材料于2013年元月5日前报工会。逾期不报送材料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人:孙老师 电话:7261

工 会

2012年12月28日

1、工会工作(女工工作)先进个人名额分配表.xls

2、工会工作先进集体登记表.doc

3、先进个人登记表.doc

4、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