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会:
为全面落实省教育工会关于开展“面对面,心贴心,实打实服务职工在基层”活动的精神,切实做好困难职工的帮扶工作,及时把学校的关怀和温暖送达困难教职工,经工会研究决定在春节前对生活困难教职工发放一次性困难补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困难补助对象
1.教职工本人或家属患重病,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
2.教职工家庭遭受重大意外,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教职工;
3.其他原因造成经济困难的教职工;
4.无工作能力的遗属遗孤。
二、困难补助的申请条件
1.学校在职工会会员(含非事业编会员);
2.爱岗敬业,遵纪守法;
3.符合上述困难补助对象条件。
三、补助标准
根据职工的困难情况,困难补助额度一年一次性补助掌握在300—1000元。
四、困难补助申请办法
申请困难补助的教职工须由本人提出申请,并填写《济南大学教职工困难补助申请表》。请各分会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做好分会困难教职工的申请、审核、上报工作,经所在党组织审核盖章后,将申请表统一于2012年12月30日前报校工会办公室。
附:济南大学教职工困难补助申请表.doc
济南大学工会
2012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