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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0年“爱心一日捐”有关事项的说明

2010/05/10 工会妇委会 点击:[]

根据《中共山东省委高校工委 山东省教育厅 山东省教育工会 山东省教育基金会关于开展爱心一日捐活动的通知》精神,现将我校2010年“爱心一日捐”有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指导思想

通过开展“爱心一日捐”活动,认真贯彻“汇关爱,助杏坛,济贫困,树重教风尚,建和谐教育”的宗旨,营造公益慈善、爱心互助、乐善好施的良好氛围,奉献爱心,关爱困难群体,为构建和谐社会、促进全省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贡献力量。

二、活动主题

人人奉献一份爱心,资助您身边需要资助的人。

三、捐赠原则及范围

捐赠原则:坚持依法组织、广泛发动、提倡自愿、鼓励奉献、体现爱心、重在参与、量力而行的原则。

捐赠范围:凡我校教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及企业人员)均有依法捐赠的义务(离退休人员暂不作统一要求)。

三、捐赠标准及计算办法

原则上个人捐赠一天的经济收入(在职人员月实发工资,各类津贴、补贴和福利收入之和除以22个工作日即为一天经济收入。离退休人员按月收入除以30天计算)。为便于操作,经研究,2010年度以在职人员工资单的应发工资(税前)为基数除以25天作为一天的实际捐赠额,如有在5月份发的奖金,课时费等非常规收入,则不计入基数。离退休同志的自愿捐赠由离退休处按上级文件精神自行组织,捐赠款于6月30日前交到财务处。

四、捐赠方式及时间

为减少环节,在职人员拟采取从5月份工资中代扣的方式,捐赠名单及数额将在校园网上公布并接受捐款人的监督。

五、捐赠办公室设在校工会。

联系电话:7261 联系人:孙玉梅

校工会 财务处 监察室 审计处

2010.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