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会:
根据山东省总工会《关于评选表彰山东省富民兴鲁劳动奖状(章)和山东省“工人先锋号”的通知》(鲁会办[2010]16号)要求,省教育工会将于3月中下旬组织直属高校工会开展评选推荐山东省富民兴鲁劳动奖状(章)和山东省“工人先锋号”的活动。并分配给直属高校4名山东省富民兴鲁劳动奖章。省教育工会直属高校工会就有关评选推荐工作作了具体部署,提出了明确要求。根据省教育工会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经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评选推荐1名山东省富民兴鲁劳动奖章。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推荐范围
全校在职教职工(以人事处提供的名册为准)。
二、评选推荐条件
1、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在学校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工作中,努力工作、甘于奉献、勇于创新,在建设经济文化强省中取得优异成绩。
3、近三年获得过市级以上表彰。
三、评选推荐原则和程序
1、评选推荐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坚持面向基层,面向教学科研第一线。
2、评选推荐程序
各分会向所在分党委和总支汇报,在分党委和总支的领导和指导下提出推荐人选。校工会将按照评选条件和要求由校工会全委会研究确定推荐人选。
四、评选推荐工作要求
1、严格把握评选推荐条件,坚持原则,不搞照顾。
2、认真履行程序,把好审核关,保证评选推荐工作的透明度和推荐人选质量。
3、按照规定时间上报推荐评选对象。3月22日上午,将推荐的个人名单、主要事迹、简要事迹表一式五份报校工会(同时发送电子邮件到:gonghui@ujn.edu.cn)。
附件:山东省富民兴鲁劳动奖章简要事迹表.doc
济南大学工会
2010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