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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丽获山东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荣誉称号

2010/11/23 统战部 点击:[]

省委、省政府11月18日召开山东省第六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表彰2005年以来全省各条战线上涌现出来的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我校体育学院副教授王丽获模范个人荣誉称号,全省高校共有2人获此殊荣。

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姜异康、国家民委党组书记、副主任杨传堂、省委副书记、省长姜大明等有关省领导出席会议,并为受到表彰的85个模范集体和125名模范个人颁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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